信用卡及扣帳卡公司獲發行為守則 |
2009-11-21 (05:13) |
(多倫多 )(綜合報道)聯邦財長費拉逖(Jim Flaherty)向各信用卡及扣帳卡公司提出一套行為守則。費拉逖表示,有關守則將可促使消費者及小型企業同樣獲得公平競爭機會,但措施不會在今個聖誕購物季節結束前推行。 該套旨在促進公平商業行為以及確保商戶及消費者能夠清楚了解信用卡及扣帳卡成本和益處的行為守則,將不會在明年初之前落實。費拉逖表示,有關守則為商戶提供更具靈活性的定價安排,從而讓消費者可以作出最佳付款選擇。另方面,商戶亦可選擇他們接受的付款方案。 各有關人士可在未來60天就該項草擬建議提供意見。費拉逖表示,他預期該套行為守則將於明年初確定下來。 行為守則其他內容還包括: ■規定信用卡及扣帳卡公司必需最少90天前向商戶通告任何交易收費變動。 ■在通告交易收費變動之後,商戶可以取消與發卡公司之間的合約,當中不涉及任何罰則。 費拉逖表示:「我們在這方面已進行了數個月諮詢工作,那些均不是關於扣帳卡及信用卡的簡單議題。」他續稱:「在踏入聖誕購物季節之際,它們是消費者非常重要的議題;也是加國商戶非常重要的議題,尤其小型商戶。」他表示,聯邦政府將會根據收集回來的意見為該套行為守則作出最後修訂及增減,之後在明年初盡快實施。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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