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立法打擊套卡勾當 販賣個人資料可判監十年 |
2009-11-13 (05:16)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警方昨日表示,新例會有助警方打擊套卡的勾當。 政府昨日宣布立法,增加三項新的罪名,阻止售賣個人資料。販賣個人資料最高可判監十年。藏有這些資料,企圖犯法,最高可判七年。 另外,藏有套卡設備及其他設備,最高可判監3年。 據澳洲統計局數字,涉及個人身份的騙案,在2007年令澳洲損失10億元。紐省省長李斯(NATHAN REES)表示,澳洲有需要修改法例,才可應付新科技和更精密的詐騙方法。 李斯昨日在雪梨向記者表示,在這方面,政府應趕上時代才是,保証刑罰是適合的,同時警方有足夠權力打擊身份盜用罪案。 律政廳長哈蔡斯特高(JOHN HATZISTERGOS)指出,新法例的目的是要阻止個人資料黑市售賣。目前販賣資料並非犯法,所以要立新法。 紐省警隊反詐騙組組長戴臣(COL DYSON)警司提醒銀行的客戶,小心保護自己的戶口資料,尤其是使用自動提款機(ATM)時要特別小心。他說,其實銀行戶口的最後一道防線是客戶本身,如果客戶按入個人密碼時,用手遮掩,騙子是無法可以盜取戶口的金錢。(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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