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份額不符法規 Globalive被拒設無線通訊網 |
2009-10-31 (05:09)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電台電視暨電訊委員會(CRTC)周四裁定,Globalive並不符合作為一家加國電訊供應商所需的加國擁有權及控制權規定。如此一來,Globalive以一家全國性手機公司的身分推出手機服務的做法安排頓生疑問。 總部設於多倫多的Globalive希望以WIND Mobile品牌名稱營運手機服務,成為加國第四家大型無線通訊網絡供應商,與羅渣士(Rogers)、貝爾電話(Bell)及研科(Telus)競爭。 Globalive主席拉卡維拉(Anthony Lacavera)表示:「在已獲聯邦工業部核准情況下,我們對於CRTC作出截然不同的結論感到非常失望。」 埃及電訊公司Orascom擁有Globalive的65%股權,聯邦工業部今年3月向Globalive發出經營執照時接受該個擁有權結構。Orascom並且持有Globalive大部分債項。 非加國資本持控 CRTC在書面裁決表示:「委員會認為Globalive實際上由非加國公司Orascom持控。觀乎Orascom對Globalive所擁有的股權權益,那麼高水平的負債落入非加國公司手上是不可接受的。」 研科贊同CRTC裁決並且表示,裁決維護有關擁有權及控制權的加國規例。 研科認為,裁決並沒有將Globalive摒諸手機市場門外。該公司監管及政府事務高級副總裁亨尼西(Michael Hennessy)表示:「這只不過意味著他們必需遵守加拿大法例。」 CRTC並且指出,Orascom持續有能力決定Globalive的策略性決策活動。 羅渣士、貝爾電話及研科均曾表示,Globalive違反《電訊法》(Telecom Act),原因該公司由外資持控。 若果CRTC裁定Globalive擁有進軍加國手機市場的足夠加國成分的話,預期Globalive會在下月份率先於卡加利及多倫多推出服務。據知,Globalive計劃在魁省以外的全國各地推出手機服務。資料來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