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捷運警殺人案 民事訴訟一年後審 |
2009-10-22 (05:27) |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今年元旦被前捷運警員開槍打死的希活男子的家人,向三藩市聯邦法院提出過失殺人民事訴訟,法官周一宣布一年後審訊。 刑事案另州審地點待定 聯邦地區法官帕特爾(Marilyn Patel)在周一的聽審中,將格蘭(Oscar Grant III)的父母與女友提出的兩宗訴訟,訂於2010年10月19日開審。 不過,被告前捷運警察梅薩利(Johanes Mehserle)的刑事審判若是沒有在該日期前結束,民事訴訟案的審判日期則將推後舉行。 現年27歲的梅薩利被控於元旦清晨2點多,在屋崙Fruitvale捷運站的站台上,朝著格蘭的背部開槍,把他打死。當時梅薩利偕同其他警員,接獲報案前往處理捷運火車上發生兩群年輕男子打架事件。梅薩利堅稱,當下打算使用泰塞電擊棒制服格蘭,熟料卻誤拔左輪手槍。 上周阿拉美達縣高等法院法官,以該案謀殺罪的嚴重和持續引起媒體的大量關注為由,下令將刑事審判移到別縣舉行。新審判地點目前尚未決定。 尚有控告非法逮捕訴訟 一宗過失殺人訴訟由格蘭的母親Wanda Johnson和女友Sophina Mesa在今年三月提出。Mesa與格蘭育有4歲大的女兒。 第二宗訴訟由其父親Oscar Grant Jr.上月提出,此人於1985年在屋崙犯下謀殺罪,目前正在州立監獄服終身監禁判刑。 案發時與格蘭同在Fruitvale車站的5名朋友,上周亦提出第三宗民權訴訟案,聲稱捷運警員非法逮捕他們,且使用過度武力。 帕特爾法官表示,稍後將決定是否把第三宗訴案併入受害者家人的訴案中一併處理。上述民事訴案的下一場聽審,預定在3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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