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人獲特殊居留仍被遣返虐待 移民局:另有複雜情況 華 |
2009-10-21 (05:4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家暴受害人的特殊居留被移民服務局(USCIS)接受後,卻依然面臨遣返?!抗議不合理的移民執法,移民團體代表和受害人19日在洛杉磯市中心的移民拘留中心前聚集抗議,受害人並透露移民拘留所內不人道的行為。對此,移民機關指出「另有複雜的情況」;華裔家暴專家則指出,立法和執法間往往存在落差。 洛杉磯居民艾雲(Elvira Ayon)來自墨西哥,不久前在ICE的一次打擊非法移民行動中被捕。她說,自己是家暴受害人,早先就申請了「遏止侵害婦女暴力行為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VAWA)給予的特殊居留,並且被USCIS接受,但是ICE卻依然設法將自己遣返。拒絕在遣返書上簽字後,她被轉移到位於亞利桑那的移民拘留所,除了和2個年幼的孩子分離外,還遭受了許多身心虐待。她說,在拘留所內,吃飯、洗澡等簡單的事情都變成了奢侈,有一次淋浴時更是被驟然變得滾燙的水灼傷;幸虧後來因墨西哥領館的幫助獲得保釋,但依然前途未卜。 VAWA的移民文件是否可能得不到認可?USCIS洛杉磯地區發言人吉特瑪(Mariana Gitomer)指出,倘若申請人獲得了簽證,就沒有理由被遣返;但如果已提出的申請尚未被批准,就比較難說。ICE發言人凱斯(Virginia Kice)19日表示需要進一步向執法專員確定對VAWA申請人的具體執法規定。 家暴專家、亞太婦女中心前主任陳黃群雁表示,申請VAWA後,只要拿到收據號就可以留在美國。不過多久可拿到收據並不一定,因需補件產生的延誤時有發生。另一方面,政府新法案出來後,實行起來往往和原先的立法有落差。申請人遇到問題,必須立刻向律師或社區求助。 此外,移民代表羅哈茲(Martha Rojaz)和索賽多(Gloria Saucedo)等並抗議說,根據規定,ICE在遣返非法移民前必須由移民法官判決,且移民可尋求律師幫助。但事實上,這些規定都形同虛設。通常,ICE執法員將眾多抓獲的移民帶到一個大房間,移民法官立刻做出「遣返」的判決。移民拘留所內數天不給移民吃飯或不讓洗澡的虐待行為也是常有的事。凱斯表示,拘留中心虐待移民,是相當強烈的指責,她會就具體案例同拘留中心聯絡,可能其中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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