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上癮 醫師籲謹慎使用 |
2009-10-21 (05:48)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美伶洛杉磯報道)醫療用大麻法令限制鬆綁,洛杉磯多位執業醫師表示,這對於部分病人可說是「好消息」,但他們也提醒相關人員,大麻是容易上癮的藥品,在醫療上必須謹慎使用。 大麻用在醫療上,確實可以幫助部分病人減輕痛苦。在洛杉磯東郊執業的家醫科醫師許昭雄說,有些病人罹患神經痛或脊髓性病變,經由醫師開立處方後,即可藉由大麻減緩痛苦,其劑量與使用方式,約為1000毫克分六次吸食,每隔四小時吸食一次。 曾為病人開立醫療用大麻處方的許昭雄認為,政府對於醫用大麻法令限制鬆綁,「方向正確」。他說,大麻確可減輕病人痛苦,使用前提是必須經由醫師開立處方,病人也須注意使用劑量及間隔時間,即可避免上癮問題。 病人吸食醫療用大麻,需有旁人關切。許昭雄說,病人使用大麻止痛,最常出現「精神狀態錯亂」,因此需要同住家人時時注意,而獨居病人如需使用大麻止痛,也需與醫護人員或社工保持密切聯繫。 許昭雄強調,吸食大麻確有上癮問題,建議醫師在開立止痛處方時,應將大麻與其他多種止痛劑交替使用。 但吸食大麻容易上癮,部分醫師不贊成全面開放醫療用大麻。社區醫院麻醉科醫師林榮松說,他個人不贊成使用會上癮的大麻來止痛,而目前該醫院麻醉藥品仍以嗎啡、止痛劑為主,大麻並不在其止痛藥品之列。林榮松說,他不否認部分病人需要藉由大麻止痛或治療,唯建議需注意病人是否會因此上癮,並應謹慎使用。 加州1996年公投通過「215號提案(Proposition 215)」,將醫用大麻合法化,同時規定醫療用大麻需有醫師處方,適用患者範圍包括慢性疼痛、意外傷害、外科手術引起的疼痛、癌症、愛滋病、抑鬱症、關節炎或嚴重偏頭痛等,並要求病人應注意吸食劑量與間隔時間,以及將大麻遠離其他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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