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外國學生住宿 家庭明年須登記 |
2009-10-22 (05:49) |
(歐洲 )(本報訊)英國政府最新措施規定,從明年11月開始,所有家庭如果要為來英國學習的外國學生提供住宿,都必須向內政部獨立保安局(Independent Safeguarding Authority)註冊並接受審查,藉此預防戀童癖者侵犯兒童案發生。 該措施規定,向外國學生提供住宿的英國家庭,父母雙方都必須登記並通過審查,否則將面臨最高5000鎊罰款,甚至留下犯罪紀錄。 然而,英國學校的教師和一些議員們,則對這一措施表示反對,認為此舉將令英國家庭不再自願為外國學生提供住宿,影響來英交換學習的外國學生人數。 由此帶來的後果是,英國學生也會失去海外交流學習的寶貴機會。 他們強調,迄今為止的紀錄中,還未有交流學生因住在英國家庭而被侵犯的案件發生。 並指出,雖然該措施要求提供住宿的家庭中父母兩人都要通過審查,但卻未規定家庭內其他成年人也接受同樣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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