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遊民往庇護中心 溫警倡送客服務 |
2009-10-20 (05:03)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市警建議省府為有需要的無家可歸者提供接送到庇護中心的交通服務。省房屋及社會發展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省府願意聽取有關建議。 溫市警萊姆基(Warren Lemcke)表示,溫市有需要提供類似安全乘搭(Saferide)服務項目,接送有需要的露宿者到庇護中心。雖然當有需要時,警方是樂意接載露宿者前往附近的中心,但這不是警方應該負責的事情。 他指出,不想再有類似去年12月?釱露宿者特雷西(Tracey)的不幸事件發生。她當時因為拒絕入住庇護中心,在嚴寒天氣中點火取暖時,慘被燒死。 萊姆基還說,溫市警是沒有權力,把露宿者送去中心,除非他們做出一些損害他人或自己的事情,才可透過《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強行把他們帶走。 省房屋及社會發展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萊姆基提出了一個非常好的建議。雖然高利民還未知有關計劃書的內容,但樂於聽取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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