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警高買 判監守行為2月 |
2009-09-16 (04:5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市省級法庭,判處一個去年在超市高買處方藥物被捕的烈治文皇家騎警,監守行為兩個月,而他下月會面對皇家騎警紀律聆訊。 36歲烈市騎警卡菲尼(Khomphet Khamphoune),去年5月29日在溫東克爾街(Kerr St.)Extra Foods超市,取去大批處方藥物後,沒有付款就離開超市。當保安員制止時,卡菲尼拒絕就範,店方於是報警。 溫市警到場處理時,卡菲尼表露自己是烈市騎警身分。卡菲尼當時身上有150元現金、銀行卡及信用卡,而該批藥品價值為133.27元,足以支付有餘。 原來被告在涉及高買前,已經因為在2007年12月,被發現私自把屬於騎警的物品,包括防毒面具、槍械帶回家中而被停職調查。 卡菲尼今年5月8日在溫市省級法庭承認一項偷竊罪,他的代表律師代當事人求情時表示,被告近年因為精神抑鬱及長期失眠,自2007年開始接受心理治療,需要服藥控制病情。 主審法官帕爾默(Jocelyn Palmer)周一判刑時表示,如果被告並非警員,以他的心理健康情況,會考慮即時把他釋放。卻因為他身為執法人員的身分,才判處他監守行為兩個月。 卡菲尼於2001年加入皇家騎警,原駐守北溫,2004年再轉到烈治文。他在下個月將要面對皇家騎警的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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