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園局於San Onofre海灘插上標識 海灘禁裸令引 |
2009-09-16 (05:54) |
(洛杉磯 )(本報記者呂瑤洛杉磯報道)南加地區為數不多的裸體海灘之一,位於聖地牙哥縣北部,與橙縣交界的San Onofre的海灘,目前面臨『禁止裸露』的要求,有民眾索性在海灘裸體抗議。 San Onofre海灘上位於6號營地(Trail 6)附近的海灘區域,一直是南加人鐘情的裸體海灘之一,該地點距離San Onofre海灘入口約三哩,距聖地牙哥市中心60哩,距洛杉磯約75哩。 所謂的『裸體海灘』,傳統定義為『可選擇性穿衣』,意味著民眾有不穿著任何衣物的權利。不過勞工節後,管理部門已開始在該海灘禁止民眾裸體,並在海灘周圍插上『不能裸體』(No Nudity)的標識,違反者則將面對高達數百元的罰單。 加州公園局(Department of Parks and Recreation)的變化始於2008年5月,當時不斷接到有關裸露的不良行為,以及為海灘工作人員帶去工作不便的投訴,於是決定在海灘禁止裸體;不過此舉馬上招致習慣在此裸體享受自然人士的訴訟。 去年8月,加州高等法院也駁回加州公園局禁止民眾在San Onofre部分區域海灘裸體要求,法院認為公園局方面不能馬上改變裸體海灘多年來約定俗成的裸體特色;加州公園局則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僅管訴訟仍在進行,但海灘管理方面在近期開始行動。加州公園局表示,開處罰單並非強化措施,只是希望民眾能自覺遵守規定,避免在此裸體。 上周有數百民眾集合在San Onofre海灘,反對公園當局對裸體人士採取處罰行動。 代表裸體人士權益的律師Elva Kopacz指出,如果海灘管理人員對裸體者罰款,就違反了加州法律,因為訴訟仍沒有最後了結。 支持保留裸體海灘的人士認為,海灘上裸體很自然,San Onofre海灘共四哩長,如果有人不樂意看到裸體,可以到其他區域活動,但選擇裸體是一種權利。 南加地區除San Onofre海灘外,目前只有聖地牙哥的Blacks海灘可選擇裸體。而除北加州三藩地區的Baker海灘外,San Onofre海灘算是加州最受歡迎的裸體海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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