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漁業部護淡水魚不力 |
2009-09-15 (05:01)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聯邦法院對一種鮮為人知的卑詩淡水魚的裁決,被指為是加國法院最重要的一項環境法判決。法律專家指出,聯邦法院對努克錫克鯪魚(Nooksack Dace)的裁決,足以影響聯邦政府如何管理全國其他地方的受危害物種。 包括大衛鈴木基金(David Suzuki Foundation)在內的幾個環境組織入稟聯邦法院,對加拿大漁業部管理一種只生存於溫哥華附近4條淡水溪流的鯉科小魚——努克錫克鯪魚的政策提出挑戰。 環境組織指漁業部在2006年的政策,未有把這些溪流列為恢復努克錫克鯪魚的策略之內,違反了《受危害物種法》(Species At Risk Act)。 聯邦法院法官坎貝爾(Douglas Campbell)同意原訴的觀點,在上周末一項措詞嚴厲的判決中,指漁業部「不願對違反法律的政策負上責任」。 在渥太華大學教授環境法的埃爾(Stewart Elgie)說:「這很可能是我們所看見過的最重要的環境判決。判決實質上責難政府長時間忽略保護受危害物種的棲息地。這將對全國其他數十種物種產生影響。」 埃爾又表示,即使法院的判決只下令渥太華重新制定努克錫克鯪魚的恢復策略,但裁決也是對政府更廣泛政策的抨擊,將迫使渥京更變很多其他的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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