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大膽車兜風累死友人 少女被判六個月可在家中羈留 |
2009-09-06 (05:04) |
(澳洲 ) (本報雪梨訊)一名領了「學」字牌只有六個星期,而且僅有24小時駕駛經驗的少女,駕大膽車,拿祖母的汽車載妹妹及一名友人去兜風,樂極生悲,汽車失控撼電纜柱,累死友人;少女昨日被判六個月刑期,但准以在家羈留方法代替。 該少女因未成年,不能公開姓名。她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控罪。 巴拉瑪打地方法院法官並且罰少女100元,因案發時沒有掛出「學」字牌,另100元是罰當時沒有跟持有效駕駛執照人士同車,200元是罰拿去案中的汽車。案發2008年9月9日,被告當時16歲,在雪梨西北部區ANNANGROVE拿去祖母在車房的汽車,載妹妹及友人伊允絲(STEPHANIE EVANS)去DURAL一帶兜風。汽車在MIDDLE DURAL的COPPABELLA路限速每小時6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90公里高速行駛,汽車失控,撼路旁電纜柱,友人當場喪生。 法官艾利士(ROY ELLIS)判少女15個月刑期,不准假釋期為6個月,並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評估是否適合在家羈留,代替入獄。 法官判案時指出,今次慘劇,是青年人愚蠢的明顯例證,考慮被告有悔意,但必須判刑以示阻嚇。 法官將案押後到11月13日,到時決定服刑的方式。(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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