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安全第一 嚴打違例駕車 學童過馬路須聽從指揮 |
2009-09-06 (05:43) |
(多倫多 )(本報記者)經過一個悠長暑假後學校復課在即,加拿大汽車協會(CAA)昨日特別提醒安省駕車司機、學童及家長,切記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協會學校安全巡邏計劃設計專家魯查(Leslie Rocha)表示,小朋友個子矮小,行動敏捷,加上道路旁長有灌木叢或停泊了汽車,與及一名分注意力分散的駕車司機,這就可能成為一宗災難發生的組合因素。她指出,在有兒童步行、踏單車及上落巴士或汽車的地方,駕駛人士注意力必須集中,對路面情況加以警惕。 隨著下周復課,安省中南部地區超過25,000名、年齡由10歲至14歲的學生,將會成為學校安全巡邏隊義務成員(School Safety Patrollers),在學校區域站崗,確保同學們安全橫過斑馬線(Crosswalk)及上落校巴。 安全巡邏義務員站崗 加拿大汽車協會特別提醒駕駛人士,駕車在學校區域(School Zone)出入時,要服從減速指示。在任何時間遇到校巴正上落學童乘客,駕車司機就必須停車,此乃安省法例;直至校巴收起停車指示牌,校巴信號燈停閃,駕車司機才可恢復行車。駕車司機將車駛出住宅車道之前,亦要先觀察清楚行人道上有沒有步行回校的學童路過。駕車經過小街時,司機也應留意停泊在路邊的汽車之底部周圍,有否看見有兒童可能站立在停泊車輛後方的跡象,例如小腳、單車車輪、玩具或移動的陰影,以防兒童突然跑出車路,駕車司機閃避不及。 協會又提醒學生,橫過道路時,應聽從過路員(Crossing Guard)及學校安全巡邏隊員的指示,並遵守所有交通路牌及燈號的指示,只在有斑馬線、交通燈、停車路牌或有過路員或者學校安全巡邏隊員站崗的地點,才橫過道路。在橫過道路前,應先看路面左方,再看右方,最後回看左方,確保沒有汽車駛近才過路,學童同時也要留意後方位置,因為路口可能會有汽車準備轉彎。學童在過路前,也應與駕車司機有目光接觸,學童不要假設駕車司機會看到他們。 家長或負責照顧學童的監護人,倘若駕車接送學童返學,就要確保所有12歲以下的兒童乘客,均有正確地扣上安全帶坐在車廂後座。駕車家長或監護人應避免在學校對面馬路停車,學童亦應在靠行人路一邊下車。駕車家長或監護人的汽車也不應阻礙校巴出入,亦不應違例在學校區域內掉頭(U-Turn)。此外,對步行上學的學童,家長或監護人就應協助他們選擇一條最安全的步行路線返校,並盡可能找尋一些最低交通流量、路口備有交通管制信號與及橫過馬路次數最少的步行路線。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