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指控長城衣廠者非承包商職工會稱投訴獲勞工關係局受理 |
2009-08-16 (05:30) |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針對華人職工會對長城發衣商(Great Wall Corp.)及Silver Fashion衣廠的抗議行動,資方的代表律師指出,6名控告衣廠的員工,其實是獨立承包商,現在卻反過來以僱員的身分控告衣廠,他還強調,資方只是按照商業考慮及法例關閉部分衣廠部門,並非針對員工的報復行為,另外,資方從來沒有拖欠他們的工資,工會以Liberty發衣商的案例混為一談實在並不合理。 對此,華人職工會反駁,獨立承包商只是資方推卸責任的借口,6名工友從來都是在衣廠的管轄下工作,上下班時間都必須按照管工的安排,至於對工人的報復行動投訴亦已獲全國勞工關係局受理。 代表衣廠的律師黃曉夫表示,針對6名衣廠工人說遭到資方剋扣工資、沒有獲發超時津貼以及遭到解僱報復等指控,都是缺乏理據的,他強調,從2005年起,他們都是以獨立承包商的方式與衣廠合作,支票上都清楚註明,他們是按承包形式收取報酬,並不屬於衣廠的僱員,現在反過來爭取超時津貼並沒有道理。 他還說,資方沒有強制工人加班,更不可能關門強迫工人留在衣廠工作,至於衣廠關閉部分部門,完全是商業上及法律上的考慮,因為有部分員工沒有身分,資方只是按照法例作出遣散,另外,Silver Fashion只屬長城衣廠的一個很小部分,而且資方從來都是按時發薪,沒有拖欠工資,情況跟Liberty發衣商並不應混為一談,至於工會把長城發衣商說成「血汗衣廠」,也是亳無理據的。 不過,華人職工會幹事李華反駁,所謂承包商只是僱主的幌子,6名工友都必須按照管工的安排工作,每天的上下班時間都有嚴格規定,超時工作及強迫加班都是僱主的意思,根本沒有所謂承包商的自由,衣廠只是借此推卸應有的責任。 她進一步指出,案件已交由聯邦東區法院審理,案中承審法官亦多番以Liberty發衣商的案件為例,以引證長城發衣商及Silver Fashion衣廠的責任關係,至於案件的是非曲直,只好交由法庭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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