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聯邦檢察長辭呈惹避政治尷尬民間賺大錢猜測 |
2009-08-16 (05:42) |
(洛杉磯 )(本報記者丁曙洛杉磯報道)繼洛杉磯市警察局長布拉登(William Bratton)辭職後,洛杉磯中區聯邦檢察長(U.S. Attorney)奧布萊恩(Thomas P. O'Brien)本周也提出辭呈,自9月1日起轉入私人律師事務所服務。華人領袖分析,高階司法官員主動辭職通常有兩個原因,一是避開政治尷尬;二是轉入民間賺大錢。 奧布萊恩是前洛杉磯中區聯邦華裔檢察長楊黃金玉(Debra Yang)的接班人,2007年10月宣誓就職,任期尚未滿兩年。他上任以來,處理了多起較有影響的大案,如大陪審團調查的神父猥褻案、打擊街頭幫派案,包括稱為美國史上最大的夏威夷花園幫派勒索案等。洛杉磯聯邦檢察長辦公室發言人莫札特(Thom Mrozek)說,奧布萊恩離職後,將進入「赫斯廷斯律師行」(Paul Hastings law Firm)任職。 亞美政聯主席胡澤群指出,聯邦檢察長和聯邦法官一樣,都要由總統提名、參議院確認。但是,檢察長並非終身職,司法部長有權撤換。楊黃金玉是共和黨籍,2002年5月由共和黨總統小布殊任命,成為首位亞裔女性聯邦檢察長。但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等民主黨總統上台後,自然要換上本黨同志。所以,楊黃金玉做了4年後,在2006年主動離職,轉入民間服務,可以避免民主黨執政後被司法部撤換的尷尬。 前洛杉磯副市長王秀文說,聯邦檢察長是很重要的司法職位,任內可以累積可觀的政治資本,離職後很容易在民間發展,找到報酬豐厚的職位。檢察長是政府公職,薪水不高,但轉入民間法律界後,收入要翻上好幾倍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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