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癱瘓男子可合法餓死精神健全有權要求停止餵食 |
2009-08-16 (05:50) |
(澳洲 )(本報柏斯訊)西澳最高法院昨日作出一項劃時代的判決,柏斯一間療養院應該完成一名欲尋死的全身癱瘓男子的意願,停止餵食。 首席大法官馬田(WAYNE MARTIN)判案時指出,BRIGHTWATER療養集團停止用胃喉餵食49歲療養院病人羅士達(CHRISTIAN ROSSITER)營養劑及流質,不須負刑事責任。首席大法官並且指出,任何人為羅士達提供善終服務也不須負刑事責任。 大法官說羅士達很明顯有權指示餵養的治療,不應違背他的意願。 羅士達昨日在一名護士協助下也有出庭,坐在一張特製的輪椅上。他向法庭表示,自己精神健全,希望死在西澳。擁有羅士達所住柏斯這間療養院的BRIGHT WATER療養集團入稟法院,要求法庭判是否可以合法餵養羅士達,雖然病人已表達停止餵食的意願。 羅士達透過律師向法院宣讀聲明說:「本人不能進行任何基本的人類功能。」「本人不能擤鼻涕。本人不能抹眼淚。」 代表療養集團的律師表示,集團對此事沒有意見,但不想因為停止餵食而犯法。 首席大法官表示,法庭希望醫生能夠向羅士達詳細解釋,停止胃喉餵食和送水會有什麼後果。羅士達並非孩童,或罹患絕症晚期或病入膏肓,他仍有能力作出知情的決定,停止治療。但究竟羅士達是否獲得餓死後果詳細資料,則有懷疑。 在法庭外,安樂死運動家「死亡醫生」尼奇克(PHILIP NITSCHKE)和羅士達的律師均表示歡迎法庭的判決。(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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