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子未弄午餐 斯里蘭卡怒漢燒屋 |
2009-07-29 (05:02)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一名斯里蘭卡男子不滿妻子沒有為他配備午餐,發火燒屋,當時妻子及女兒均在屋內,這名怒漢昨日被判刑四年。 去年5月,54歲被告拉查.逖溫載弟斯(RAIAH THEIVENDRADAS)在ENDEAVOUR HILLS的家中大發脾氣,淋汽油在樓梯,然後點火。屋內的妻子及兩女兒(分別21及16歲)走火時,分別睡袍和長褲著火,而且燒傷皮膚,頭髮輕微燒焦。被告在維省郡法庭承認縱火,魯莽行為傷害他人性命及魯莽導致他人受傷罪名。 據案情大意,當日發生火警前,被告杯不離手,已酩酊大醉。他並且因為尊敬父母的問題,與長女大吵一頓。 早上5時半被告準備離開上班時,被告開始向家人呼喝,著令他們離開。被告然後去車房,找來一罐汽油。次女目睹父親在樓梯淋汽油,還著他不要那麼愚笨。 家人逃出火海後,被告試圖將火撲熄,然後駕車返工。 被告事後向警員解釋,火警是意外,因一根煙蒂而起。被告1990年代初期來澳洲,與妻子是1985年結婚,是盲婚啞嫁。 法官尼信(JOHN NIXON)判案時指出,被告當時並非精神受擾,僅是一時失控。犯案時被一名女兒看到,而妻子及另一女兒則在樓上的房間內,這種是不可原諒的,無理性,破壞性及危險的刑事行為。 法官規定被告要至少服刑兩年至零三個月,才可申請假釋。被告已由監房看管442日。(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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