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未註冊悔婚變騙婚 女捲婚戒金飾閩男吃悶虧 |
2009-07-29 (05:08)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閩籍僑胞在婚姻習俗上都習慣先舉行婚宴才進行法律上的結婚登記手續,加上大方的閩籍僑胞在禮金上出手非常闊綽,令到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通過婚姻來騙取巨額禮金,有的甚至沒有正式舉行婚禮就騙取昂貴的婚戒。兩名來自福建不同城市的閩籍僑胞父母,為了給受騙的孩子討回公道,希望能從法律上向婚姻騙子討回巨額禮金及款項,昨(27日)特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專業律師表示,僑胞在舉辦婚禮前最好先登記註冊,使得婚姻獲得法律上的承認和保護。 在北卡經營餐館的閩籍林先生一說起25歲的兒子被騙婚而遭受重大打擊,目前還沒有恢復,心痛地表示,去年7月14日兒子與交往一年的閩籍女子共諧連理,本以為從此過上幸福日子。孰知,女方在婚宴舉行了20天後,在女方回娘家的事情上,雙方沒有達到共識,女方一怒之下離家出走,把3萬多元的禮金及婚禮時親友們贈送的金飾都帶走,一年過去了也毫無音訊。 林先生表示,按照福州人的風俗習慣,都是先舉辦婚宴後補辦登記手續。根本就沒想到該女子會捲走所有的禮金和金飾不辭而別,簡直就是一種欺騙的行為。 戴律師表示,根據林先生的介紹,雖然其兒子舉辦了婚禮,在傳統意義上與女方建立了婚姻關係,但由於沒有登記註冊,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至於禮金和金飾,如果當初結婚前雙方有口頭協議,一旦女方反悔或者逃婚則全數歸還禮金和金飾,則可從法律上追討,不過索回過程將是崎嶇和漫長的。否則,這筆禮金和金飾則屬於男方贈予女方的禮物,無法討回。 此外,閩籍鄭女士(化名)他兒子也遇上同類的問題,不同的是,兒子還沒有結婚就為女朋友買了價值1萬5000元的婚戒及在婚禮籌辦中花了數萬元。孰知,在婚禮舉辦前女方卻反悔,令到他們家一共損失4萬多元。 戴律師表示,鄭女士其兒子的情況與林先生家的情況大致相同,在婚禮籌辦過程中的花費及這枚巨額戒指沒有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在追討上也很困難。 律師舉例說,多年前在華人地區也發生一個類似的案件,男方是華爾街著名的股票經紀,在為女朋友送上訂婚鑽戒不久,婚事告吹。男方為了討回這枚鑽戒,不得不通過法律途徑,但追討過程卻是漫長的。 律師提醒所有的僑胞,在舉辦婚禮前最好先登記註冊,使得婚姻獲得法律上的承認和保護。至於巨額婚戒及禮金,也可以為此舉辦一個訂婚儀式或者贈送儀式,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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