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為家暴埋伏筆 親人是受害直接對象 |
2009-07-29 (05:49)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洛杉磯報道)家庭暴力「駭」人更「害」人,但為何會有人埋沒良知地親手結束自家人的寶貴生命?面容和善的老實人,又為何突然會做出這等天理不容的可怕殺人舉動? 南加華裔心理醫師丁毓麟認為,一般會動手的人,通常性格較孤僻,身邊沒什麼朋友,也不善社交。如果另一方想要離開、改變現狀,那麼就會隨即陷入恐慌,失去理智,用軟硬兼施的方法挽回。 在帕市老翁揮斧殺妻案例裡,丁毓麟推測雙方年齡差距太大,可能是主因。他認為,可能是50幾歲的老婆,想要走出去,但70幾歲的老先生試圖阻止,最終只好出下策使用暴力。殺了對方的舉動,應該是老先生「感覺沒有其他辦法」來阻止。 另在曾曼玲涉嫌殺夫殺子的案例裡,有一說是她的精神狀況早有問題。丁毓麟表示,精神疾病患者只要定時接受治療,通常都會比較穩定沒有大問題。最怕的是這種明明有精神疾病或心理失調,但卻不願面對現實去接受治療,那就會像是一枚「不定時炸彈」一樣,對社區與家人都相當危險。 通常過去有暴力傾向者,雖然事後會馬上道歉,但卻很快會再犯,因此這都是潛在暴力等案例的高危險群。 蒙市心理輔導中心心理醫師潘宇說,會有暴力傾向者,代表對於自己的情緒不能控制;有些時候是從父母中學習到的發洩經驗,明知道暴力不對,但仍下意識地使用暴力,來快速地釋放自己的怒氣與壓力。有時因為衝動,無法控制自己的行徑,很有可能因此殺害了對方。 親人是最直接且親近的,因此有暴力傾向者,常會對家人施暴,把憤怒與壓力發在家人身上。華人情況尤其嚴重,因為「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雖經常發生但卻不敢通報,導致最後不可收拾的家庭悲劇。 潘宇說,雖說這種家暴案例時常發生男性打女性的情況,但也有女生打男生的案例。以曾曼玲涉嫌殺夫殺子案例,潘宇醫師表示,有可能是長期受虐婦女,一時之間完全爆發的嚴重後果。部分受虐或承受重大壓力的婦女,遭到丈夫長期的言語或暴力攻擊,加上還年幼的孩子調皮搗蛋。這類巨大的生活壓力一時之間承受不起,把怒氣趁機一股腦兒宣洩出來,轉發回丈夫與孩子身上。 潘宇表示,有暴力傾向者,面容看起來不一定會兇。有時候在外面反而很和善,甚至事業很成功,但卻把在外面承受的壓力與怒氣,通通發洩在家人身上,對家人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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