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餐館打工 臉遭燒傷毀容 缺醫療報告閩廚求償難 |
2009-07-01 (05:13) |
(紐約 )(本報記者程邁紐約報道)一名閩籍男子兩年前在維珍尼亞州中餐館工作時,因廚房排骨爐爆炸,臉部遭到嚴重燒傷慘被毀容,事發後他回到紐約尋求律師協助追討賠償責任,不過,兩年後才得悉因為沒有醫療報告,律師以材料不足為由拒絕受理他的案件,昨(29日)他的妻子向全美餐館反暴力聯盟主席黃克鏘求助,希望仍能討回合理的賠償。 因工受傷慘遭毀容的男子王家偉40多歲,4年前開始到維州的一間中餐館打工當炒鍋,但於2007年6月16日那天,廚房的排骨爐突然爆炸,王家偉走避不及手和臉均被燒傷,臉部的傷勢尤其嚴重。據王家偉的妻子林團銀表示,當時餐館老闆沒有馬上把他送往醫院,後來在顧客的催促下才將他送到醫院治療,一個星期後出院,沒有獲得餐館任何賠償,只好回到紐約。 王家偉稍後到福建同鄉會尋求法律諮詢,當時律師表示會協助他們尋找維州的律師,為他們循當地法律申請賠償,不過,事隔兩年後,王家偉才得悉因為呈交的材料不足,他的案件無法獲得受理。 王家偉在意外發生前才剛拿到綠卡,妻子則是一個月前才成功移民來美,林團銀指出,意外後丈夫一人在美國生活,因為經濟困難,沒有錢看醫生,傷勢都是這樣熬過來的,當開始長新皮膚時,臉部像給很多蟲咬十分難受,甚至有多次尋死的念頭,她都只能透過話筒越洋安慰,希望他能撐下去,所以當她抵美後便積極替丈夫討回公道,不過,兩周前得悉案件不能受理,無疑像一盆冷水往頭淋。 林團銀表示,律師指出由於沒有看病的紀錄、缺乏足夠的申訴材料,所以拒絕接受他們的案件,感到憤怒及無助的她,昨天去尋求黃克鏘的協助,據黃表示,由於意外生在兩年前,所以要先調查清楚案件的追溯期是否仍然有效,他說會替他聯絡律師,同時還會諮詢華人職工會,可否向老闆追討賠償。 當時接受王家偉求助的戴禺律師指出,接受王的查詢後馬上替他聯絡維州的律師,同時把他的資料都送過去,不過,由於王家偉急救出院後,一直沒有再到醫院求診,缺乏相關的醫療紀錄,所以維州的律師認為無法受理,並於去年12月向王發信通知,當時郵寄的是王家偉位於華埠愛列治街的地址,怎料王已不在上址居住,結果一直收不到通知,直到兩周多前他與妻子向戴查詢,經戴與維州的律師聯絡後,他才得知事件的結果。 戴禺表示,根據維州律師的通知,雖然無法受理案件,但王家偉仍可以作出工資賠償以及永久傷疤的賠償,前者的索償期於今年6月16日屆滿,後者則於明年6月16日才到期,他已把所有資料於兩周前全數交予王家偉夫婦,同時亦給予他們其他建議,包括直接向維州的工傷賠償部門申訴。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