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一天半 被開水燙傷 閩籍餐館工可索工傷賠償 |
2009-07-01 (05:16)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在紐約,許多個體經營商戶的華裔勞工市場中,因勞資雙方缺乏法律知識,老闆為了節省成本,都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特別在外賣、裝修等高危職業中,員工在遭受工傷後只能獲得老闆支付的小數額補償。有些無良的僱主更因員工受傷後,怕負上責任將員工解僱,使到員工索賠之路艱辛的案件屢見不鮮。 閩籍僑胞劉先生在皇后區的中餐自助餐廳工作一天半就意外被開水燙傷,在家休養一個星期後,卻接到被解僱的噩耗,在受傷且失業的雙重打擊下,昨(29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希望通過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專業律師表示,由於劉先生是在工作期間受傷,無論他在該餐館工作多久,哪怕才一天,他也應獲得工傷賠償。但如果老闆沒有購買工傷保險,他也可以依法向紐約州無保僱主基金會(Uninsured Employers Fund)申請各類補償和賠償。 據劉先生講述,他於今年6月22日在紐約市皇后區的某中式自助餐館裡工作時,在擁擠的廚房,一名拿著開水壺的工友不小心與他發生了身體的碰撞,他左邊肩膀就當場被開水燙傷。發生意外後,他立即被送到醫院急診室,經過一個小時的診斷與包紮,被醫院裁定為二級燙傷。 劉先生表示,他受傷後,餐館老闆要他好好在家休息,一個星期後復工。孰知,他28日卻被老闆告知已經被解僱,老闆答應賠償其一個星期的誤工費。劉先生委屈地說,被燙傷的肩膀還沒有復原,到醫院就診的費用也無著落,可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了。真是禍不單行啊! 專業律師表示,由於劉先生是在工作期間受傷,是屬於工傷,如果餐館老闆為員工購買保險,則應獲得工傷賠償,賠償劉先生的工資損失及醫藥費。如果老闆無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劉先生也可向紐約州無保僱主基金會申請各類的補償和賠償,然後該基金會將依法追究僱主的法律責任,並會向僱主依法追回所有費用。 沒有依法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一旦發生意外,無論是對僱員還是僱主都是一場噩夢。戴律師提醒所有的僱主,應依法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維護勞資雙方的利益。 至截稿止,本報記者都無法聯繫上餐館的老闆,就工傷保險之事作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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