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 須瞭解EI要求 |
2009-06-21 (05:01) |
(溫哥華 )很多首次失業並且申請就業保險金(EI)者,對相關申請程序及要求不甚瞭解,因此耽誤了獲批程序,可能導致家庭生活受到影響。聯邦政府有關部門提醒公眾,申請前應盡力做足功課。 加拿大人力資源及技能發展部全國傳媒及公共事務主管杜佩指出,每個申請個案均有不同情況,因此政府安排個案經理處理每個申請。 她表示,本國就業保險金者系統完善,審批基本上是依照有關政策辦理,她推薦公眾瀏覽就業保險金官方網站的常見問題解答網頁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faq/faq_general.shtml#are,基本上可以找到問題答案。 一般須工作達到一定時數後,才有資格申請就業保險金,較多引致公眾誤解的地方是,如果自願離職,原則上是沒有資格申請,但仍有資格申請以懷孕生產、患病及照顧即將離世親人等為理由的保險金;工卡(SIN)如果以9字開頭,須要提供相關移民及工作許可文件;如無法自僱主處獲得僱用證明(ROE),並非就無法申請,當事人可以致電1-800-206-7218,或者前往人力資源及技能發展部辦事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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