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最高1.8萬元優惠 失業亦有補助 今年購屋 津貼退稅實惠 |
2009-05-13 (05:23)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洛杉磯報道)今年加州購屋抵稅優惠多,部分不限首次購屋者,但首次購屋自住者最高可獲得1萬8000美元的優惠,以及加州人獨有的購屋失業保障津貼。 凡在今年年初至11月30日為止,於過去三年內沒有買過房屋者,就能夠獲得購買房價10%的退稅,最高不超過8000美元。要注意的是,屋主必須自住三年,否則須得歸還這項退稅。 加州政府的1萬美元津貼,僅適用在向建商購買新房屋的自住者,不限制是否為首次購屋,適用期從今年3月1日至明年3月1日,屋主必須自住滿兩年,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分三年收到現金支票。 所謂的新房屋,是指過去未曾有人住過或持有過的房屋,包括建商手中滯銷的房屋,但不包括屋主自建住宅。 南加會計師協會副會長施啟祥說,自本月6日為止,加州1萬美元的新房購屋津貼,已經有5668人申請,本月15日起,申請者將陸續收到大約3333美元的首筆津貼補助。 但加州政府的購房優惠預算僅有1億美元,先到先得,發完為止,用意僅在刺激房市,目前還有約一半的名額,施啟祥建議,打算購屋者應盡早完成交易,並提出申請,以免錯失良機。 值得一提的是,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CAR),上月初也提供一項購屋貸款保障措施,凡使用W2的工薪階層首次購屋,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委託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的仲介,在加州購買房產,於期限內成功完成交易者;若購屋後遭裁員失業,每月能獲得最高1500美元的供房津貼,最長可領半年。 合購者也能參加此計畫,每月失業房屋貸款津貼減為750美元,同樣能申領半年。對於申請加入的工薪屋主,突然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也能獲得最高1萬美元的補助。但必須在三年內名下未擁有過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進入這項保障計畫,申請人必須購屋後有工作至少半年,其中連續工作4個月,在此期限後失業才能獲得保障。 據悉,這是全美第一個提供這類失業保障補助的州級非營利組織,預估第一年有3000個家庭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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