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內地加強食品安全交流合作 |
2009-03-26 (15:32) |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在北京與國家質檢總局局長王勇簽署補充合作安排,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在內地供港食品農產品安全的交流和合作。 周一嶽表示,當局於2005年10月已與國家質檢總局簽署合作安排。為強化雙方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雙方今日簽署補充合作安排,進一步加強雙方的溝通和協調,打擊走私食品和農產品。 根據補充合作安排,雙方同意及時向對方提供兩地疫情及食品安全信息,並同意建立節日溝通制度,在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和中秋等,加強信息溝通。 雙方同意進一步探討供港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方式,在制定抽檢品種及檢測項目時,會基於風險評估進行檢測,確保供港食品安全。 周一嶽指出,基於加強源頭管理對保障供港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雙方同意在內地對供港禽畜及其產品、水產品和蔬菜等種植場和養殖場,加強源頭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打擊非法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問題上的協調配合,互相交換信息和情報。 雙方同意繼續維持食物及衛生局與國家質檢總局之間的聯絡員制度,並在現有的基礎上,在食物環境壎芵p與廣東、深圳和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之間分別建立聯絡員制度,促進兩地溝通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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