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工作去年整體提高 |
2009-03-09 (09:44) |
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吳邦國表示,去年在立法、監督和發揮代表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提高了常委會工作的整體品質和水準。 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統籌部署立法工作。二是制定了企業國有資產法、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迴圈經濟促進法,修改了防震減災法、殘疾人保障法、消防法、保險法、專利法。三是為確保法律的有效實施,督促有關方面加強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制定有關工作程式,力爭與法律同步實施。四是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 吳邦國表示,在監督工作方面,4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增加安排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抗擊南方部分地區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8月份的會議,集中聽取審議中央決算、審計工作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批准了2007年中央決算。10月份的會議,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 吳邦國表示,一年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進一步加強,共接收報送備案規範性文件475件,受理公民、組織提出審查建議86件。 在發揮代表作用方面,吳邦國表示,上次大會期間代表提出的6279件建議,所提問題已解決或計劃解決的有4489件,佔代表建議總數的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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