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出席30天一次坒d聆訊 李東哲兄弟釋放令遭推翻 |
2009-03-25 (05:4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聯邦上訴庭的最新裁定認為,難民局和聯邦法庭錯誤容許李東哲、李東虎有條件釋放,李氏兄弟要在本周二出席每30天一次的羈留聆訊。 聯邦上訴庭法官在3月17日推翻聯邦法庭法官擱置移民部提出對李東哲、李東虎兩人的司法覆核,指出聯邦法官犯錯,上訴庭更指出難民局去年對李氏兄弟發出的有條件釋放令屬於不合法,要求難民局審裁官舉行新一輪羈留聆訊,糾正有關錯誤。 李氏兄弟原本在去年5月獲得難民局准許有條件釋放,但因為聯邦移民部一直向聯邦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所以他們繼續拘禁在羈留中心,等候裁決。 被中國政府指與高山同謀犯案的李東哲、李東虎兩兄弟,在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羈留已經兩年。最新一項聯邦上訴庭的裁決,指李氏兄弟的有條件釋放令,屬於不合法,兩人要在3月24日到難民局出席每30天舉行一次的羈留聆訊。 據李東哲、李東虎的代表律師坎農(Doug Cannon)就聯邦上訴庭的最新判決指出,「聯邦上訴庭的裁決開啟了全新的門戶,影響如何處理羈留聆訊」。他又指出,上訴庭推翻聯邦法庭的裁決,認為聯邦法官不應批准司法覆核的申請,繼而推翻該司法覆核提出的擱置釋放令的要求。上訴庭又指難民局的釋放令屬於不合法;這就是說,整個過程中,出現了兩次錯誤。 去年5月,難民局審裁官金格(Leanne King)下令,聯邦移民部不能無限期拘留李氏兄弟,不能因潛逃風險而罔顧兩人的人權,有條件地釋放李氐兄弟,但移民部隨即提出司法覆核,但聯邦法庭法官今年1月中推翻移民部的申請,所以移民部告到聯邦上訴庭,上訴庭在3月17日裁決,確定難民局的有條件釋放屬於不合法。 中國政府指控原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前行長高山涉嫌捲款10億元人民幣。李東哲與高山是小學同學,李氏兄弟涉嫌與高山通過各種手段詐騙巨額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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