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推翻聯邦法庭裁決 釋放李氏兄弟不合法 |
2009-03-25 (05:43) |
(多倫多 )(溫哥華記者崔源明)聯邦上訴庭最新裁定,難民局和聯邦法庭「一錯再錯」,讓李東哲、李東虎有條件釋放,李氏兄弟要在今天(周二)出席每30天一次的羈留聆訊。 聯邦上訴庭法官3月17日推翻聯邦法庭法官擱置移民部提出對李東哲、李東虎兩人的司法覆核,指聯邦法官犯錯,上訴庭更進一步並指難民局去年裁決,對兩人發出的有條件釋放令屬不合法,要求難民局審裁官進行新一輪羈留聆訊,糾正相關的數項錯誤。 李氏兄弟原本在去年5月獲難民局下令有條件釋放,只因移民部一直向聯邦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而繼續在羈留中心等候裁決。 每30天一次羈留聆訊 被中國指與高山同案的李東哲、李東虎在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羈留已兩年。最新一項聯邦上訴庭的裁決,指李氏兄弟的有條件釋放令屬不合法,要在要在3月24日在難民局進行每30天一次的羈留聆訊。 據李東哲、李東虎的代表律師坎農(Doug Cannon)就聯邦上訴庭的最新判決指出,「聯邦上訴庭的裁決開啟了全新的門戶,影響如何處理羈留聆訊。」 他指出,上訴庭推翻了聯邦法庭的裁決,指聯邦法官有錯誤,是批准了司法覆核申請,繼而推翻該司法覆核提出的擱置釋放令的要求。上訴庭又指難民局的釋放令屬不合法。這是第二次發生雙重錯誤。 在2008年5月,難民局審裁官金格(Leanne King)下令,聯邦移民部不能無限期將兩人拘留,不能因有潛逃風險而妄顧兩人的人權。有條件釋放李氏兄弟,但移民部隨即提出司法覆核,到同年12月底,聯邦法庭法官聆訊,在今年1月中推翻移民部的申請,移民部不服裁決,告到聯邦上訴庭,上訴庭在3月17日裁決,確定難民局的有條件釋放屬不合法。 中國指控原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前行長高山涉嫌捲款十億元。李東哲與高山是小學同學,李氏兄弟與高山通過各種手段詐騙巨額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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