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槍案指揮官認多次射擊 |
2009-03-25 (05:41)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前年在溫哥華國際機場、下令對波蘭移民茲錫肯斯基(Robert Dziekanski)發射電擊槍的警官魯賓遜(Benjamin Monty Robinson,左圖)周一表示,他向下屬重複發出這個命令一至兩次。茲錫肯斯基被擊倒後片刻,即告死亡。 茲錫肯斯基在2007年10月13日從歐洲飛抵溫哥華國際機場,疑因滯留過久,情緒失控,四個駐守機場的皇家騎警聞報趕到機場入境大堂,其中騎警米林頓(Kwesi Millington)五度對茲錫肯斯基發射電擊槍。魯賓遜當晚是其他三個騎警的直屬上司。 據一個目擊者拍攝的錄影片段顯示,茲錫肯斯基遭到第一次電擊之後,立刻不支倒下;米林頓發射第二槍時,茲錫肯斯基已經倒地,並且痛苦大叫。 魯賓遜是最後一個在茲錫肯斯基死亡公開研訊會作供的騎警,他三個同袍較早時已經完成作證。 魯賓遜指出,他不記得自己向米林頓發出第四次發射電擊槍的命令。他又指出,他在2003年接受過電擊槍使用訓練,但就沒有依照規定在2006年重新接受訓練。不過,他仍然有權指揮下屬使用電擊槍。 另外,魯賓遜涉嫌去年10月28日在三角洲,因為醉酒駕駛,撞死了一個電單車騎士,但檢察機關目前還未決定是否起訴魯賓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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