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警員違紀處分系統嚴重落伍 |
2009-03-24 (06:01) |
(三藩市 )(本報訊)三藩市警察局的警員違紀處分系統嚴重落伍,有些警員違紀案件耗時數月甚至數年仍未完成。 最近的一個典型是一名被控強姦的警員於2005年自殺後三年多,針對他的違紀案件才正式完成調查。而一 度成為全城熱門話題的下班警員和居民打鬥案已經過去六年,涉嫌干涉此案內部調查的警官仍在面對違紀調查 。 受制於人手和經費,以及市長紐森為應付史上最高額赤字要求各部門預算削減,違紀案件堆積如山情況可 能會惡化。 調查警員違紀處分系統有兩大分支,一是「市民投訴辦公室」(Office of Citizen Complaints),主要 處理警員過分使用暴力和其他當職警員違紀問題,二是警察局的「管理控制部門」,也就是外界熟悉的內政科 ,主要調查下班警員違紀以及涉及警員開槍的案件等。 警察局長有權勒令警員停職,但最多只有10天。由市長和市參事會任命七名市民出任的警察委員會,處理 各項嚴重違紀案件,這在包括加州八個最大城市的50個城市中絕無僅有。 警察工會發言人Steve Johnson 指稱,該項違紀處分系統給予警員「處分的法律保護下的既定權利」,但 警員對其緩慢進程也感到「非常煩惱」。 拖延很難免。有正職在身的警察委員們可召開歷時數日甚至數周的聽證會。如果警員被提出刑事指控,違 紀處分必須等待法庭裁決後才可做出。面對調查的警員們有權提出撤銷指控,或向州立法院提出上訴,而且一 般都會這麼做。有些警員甚至對警察局長下令的輕度處分提出上訴。 試圖加快程序進程的一些提議引發很多爭議,比如將部分處分權責撥歸警察局長,或者增加警察委員會人 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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