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大屠殺死者父母告蒙大 庭外和解 傳控方獲巨額賠償 |
2009-03-03 (03:20) |
(澳洲 )(本報雪梨訊)2002年墨爾本蒙納殊大學發生校園大屠殺,昨日有報道校方據信已賠償兩名遇害華裔學生的父母,終止疏忽索償的民事訴訟。 受害人吳旭輝(WILLIAM WU)和陳逸(STEVEN CHAN)的父母在2005年入稟維省最高法院,控告校方疏於防範,導致悲劇發生,要求賠償逾百萬元。 2002年10月21日,當年三十八歲患有偏執狂精神病的學生香煥雲(HUAN YUN XIANG,譯音)身懷五枝手槍,衝入蒙大CLAYTON分校一個課室,大開殺戒,兩名均26歲的學生吳旭輝及陳逸首當其衝,被槍手打死。事件中還有五人受傷。 香事後因精神不健全理由,被裁定謀殺及誤殺罪不成立,被法庭判入高度設防的醫院接受精神病治病。代表兩家人的律師HARRY MAGISTRADO日前向《太陽鋒報》表示,事件已「令人滿意地」解決。 但他拒絕透露和解內容,包括是否有任何金錢的賠償,理由是雙方協議保密。不過,該報相信,協議涉及巨額筆金錢。 在2005年的控狀中,當時均在中國居住的受害人父母指陳校方不理香煥雲精神狀況的跡象。 陳逸的父母(PUI KUI CHAN和SAU HING LEE)曾在墨爾本經營飲食業,兩人聲稱每月虧損一萬元,要出售一間餐廳的股份,他們又聲稱「完全喪失經濟能力」。 吳旭輝的父母(YU SHANG WU及ZHAN ZHI WU)聲稱受到精神傷害和創傷後憂鬱症。吳父在案件發生前是建築師,年薪逾78萬元,但兒子喪生後,令他無法再投入工作。 控狀指校方未有在槍擊案時為兩人提供保護,校方未有為學生提供足夠保安措施; 校方未有阻止學生帶槍返校; 校方未有在香的精神狀況明顯異常時,作出適當處理。校方拒絕接受所有指陳,並要求兩人的父母由中國返回墨爾本接受醫生檢查。 蒙大發言人TIM MITCHELL向該報表示,因為和解協議保密,不能討論內容。但他堅持校方沒有承認責任。 (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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