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文化差異 新移民考車牌不易 |
2009-03-03 (03:45) |
(溫哥華 )(本報記者陳細木)企圖以1,000美元現金賄賂考牌官的51歲華婦「學神」遭到法庭重判後,星期日有華裔民眾表示,中加兩國司機對「安全駕駛」的解讀,略有不同,這也許是造成部分新移民考牌屢屢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個51歲華婦從去年8月起的7個月內,6次參加車牌考試,不過都以失敗告終。最後一次考牌失敗後,她竟然拿出1,000美元現金,企圖在車上賄賂考牌官。上周烈治文法院法官麥肯農(Jane McKinnon)對該華婦作出重判——罰款5,000元及禁止開車半年。此外,還要求她必須上課,認識加拿大的法律和文化。這是繼2004年港龍賄考案後,大溫境內再度爆出賄賂考牌官醜聞。 針對該法官的判決,在星期日,不少大溫的民眾都對這項重判,表示支持。烈治文市居民張小姐表示,在中國大陸部分城市,曾經存在考牌「軟過」現象。她表示,7年前她在中國西南部一個城市考取車牌。在駕駛技能考試環節,部分操作熟練程度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通過駕校教練花錢過關,獲取駕照,這既是所謂的「軟過」。 不過,她就表示最近幾年來,包括她先前獲得車牌的城市在內,中國大陸很多城市都已推行「電子路考系統」,考生在考場參加路試,一旦失敗就紀錄在案,要想「軟過」就不大可能了。她指出,今次烈市法官重判此案,可以說是對部分分可能心存僥倖的考生敲了警鐘,她表示支持法官的判決。 居住溫市的張先生表示,由於中加兩國在交通規則方面存在差異,所以中加兩國司機對「安全駕駛」的解讀,略有不同。例如在中國,按照法例倒車時,並不要掉頭透過後窗觀察路面情況。而左側車道超車時,司機則要使用左轉燈向前方車輛示意。 他指出,造成在中國駕車多年的新移民考生,可能一時間難以完成駕駛習慣的調整,因此未能滿足加國考牌官要求。他表示,這是造成部分新移民考牌屢次失敗的主因之一。 2004年期間,前烈治文港龍駕駛學校東主趙寬偉(Foon-Wai David Chiu,譯音)通過港龍駕駛學校,先向有意非法取得駕照人士收取2,000至8,000元不等的款項,再以每份駕照500元賄賂考牌官迪亞斯(Crispine Argana Diaz),協助約243人不用考路試及筆試(只須拍照及簽名),一個星期就獲得駕照。案發後,經卑保調查,把這批學員的駕駛資格全部被取消。此外,卑保(ICBC)同時吊銷趙寬偉的港龍駕駛學校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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