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卡利米建議推出「修訂居住許可證」市參事再提姻親合法化 |
2009-02-28 (04:02)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市參事莫卡利米本周二提出一個法案,希望在他的第5選區部分特定社區內,嘗試推出「修訂居住許可證」,允許業主在加建、升級整修、擴大樓宇後自願申請這一許可證,以求一方面讓業主獲樓檢局認可加建單位符合市內建築安全法規,另一方面業主物業可以升值。莫卡利米表示,自己這個法案擬先在小範圍實施,更大的一個目標是以此模式在市內實現姻親單位(in-law units)合法化。 市內居住用地緊張,但業主若希望在車房、地下室等加建姻親單位等,取得許可證的機會很小,附近居民也通常因為擔心加建姻親單位後,社區居住密度、人口密度增加,同時帶來停車難等問題而反對。在6年前,前市參事佩斯金曾經提出可讓業主合法加建姻親單位的法案,要求加建房屋在公交站附近,而且租住姻親單位人士不能申請所住地區的泊車證等。但法案最終無法通過市參事會。 莫卡利米的法案,則是主要在市場街夾Octavia街附近,已被列為「居民公交便利社區」(RTO)及「社區商業公交區」(NCT)的地區。因為上述較新發展的RTO及NCT地區,強調公共交通,並增加了法定居住密度上限,減少在附近停車的要求,為業主在室內加建居住單位創造有利條件。 法案允許該區民眾在室內加建、升級整修、擴大時,可憑自願原則,向樓檢局合法申請「修訂居住許可證」,樓檢局檢驗程序則可以保證加建單位符合本市建築安全條例。 莫卡利米表示,這個法案屬於「先鋒」計劃,未來更大的目標是將姻親單位合法化。在RTO和NCT這兩個有特定區域規劃條件的地區,以這種方法可以讓東主和租客一起獲益。一方面,業主加建單位、擴大居住面積,可以增加物業價值,另一方面,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許可證,可以保障租客居住的環境,與市府法規標準相符。 法案所推動的影響範圍,包括可創造的財政收入和可能影響的單位,目前仍未清楚,正等待市府有關部門的分析研究。 莫卡利米的法案已放在多位市參事桌面上,包括馬兆光、邱信福、朱嘉文等人正在研究法案條款,看對自己所代表的選區有什麼影響。馬兆光表示,無論是他代表的列治文區,還是華埠、日落區等,都有大量姻親單位存在,而且租住者大部分是少數族裔、移民家庭,這類法案或會產生巨大影響。市長紐森日前則表現出有興趣探討該法案對本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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