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貫徹知情法不力民眾無法獲政府資訊 |
2009-02-28 (03:50)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資訊專員馬洛(Robert Marleau)指責聯邦最高層欠缺領導風範,以致加拿大民眾無法得到政府活動的資訊。 馬洛向國會提交報告,評定10個聯邦機構執行知情法的表現,總共有6個成績不及格。他說,一再延誤屢見不鮮,若干機構要數個月功夫才回應外界索取資訊,政府應該以高效率向民眾交代。 馬洛批評為未有效分享資訊的機構分別是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外交部、衛生部、國防部、工務部、皇家騎警。他指出,延誤原因包括工作量過多、資源不足及效率不彰等。他的156頁報告還說,政府未妥善因應現代數碼資訊環境形成的挑戰,導致危機更形深化。 知情法頒行26年來少有更動,批評者說,害怕把檔案開放給好奇人士的官員對另一時代的遺物執行不善,幾乎達到忽視的程度。哈珀政府並未履行2006年大選諾言,根據前資訊專員雷德(John Reid)建議大幅修法。 在野黨周四群起圍攻,指責政府過份保密。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馬田(Pat Martin)週三提出私人議案,重複雷德所建議的開放更多檔案、擴大專員監督權力以確保聯邦機構遵守知情法。 自由黨國會議員麥提格(Dan McTeague)聲稱,取得資訊幾乎不可能,知情法急待修改。但他未支持馬田議案,聲稱還要徹底研究。 馬洛在報告中說,修正法案只能解決部分問題。合理情況下,付5元向聯邦機構索取資訊者應在30天內獲得回音,但馬洛發現,有些單位平均花120天回應。 監督知情法的國庫局局長涂斯斐在國會表示,知情法適用對象增加數十個新機構,導致索取資訊者大量增加。 馬洛說,法案涵蓋機構增加不足以解釋延誤情況,問題出自政府領導無方,也無整體管理政府資訊的做法,有些機構甚至不曉得自己擁有什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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