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大仙一間小食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店鋪名為「幸福茶餐廳」,位於牛池灣金池徑26號地下及鋪前露天座位,由今日起至7月8日須暫停營業。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2月和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8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持牌人於去年5月和9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4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於去年11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