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冉聘任司法覆核明開庭
2012-05-28 (15:23)
人民力量不滿候任特首辦項目主任陳冉並非香港永久居民的身分,卻獲委任為香港政府的公職人員,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聘用陳冉的決定,高院明日將會開庭決定是否受理。
人民力量執行委員會委員李偉儀表示,根據《基本法》第99條,政府聘用的公務人員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她說,而今次訴訟並非針對陳冉前共青團成員的身分,而是特區政府違反《基本法》,有違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李偉儀又說,擔心案件的勝算,並指由於時間緊逼,未能成功申請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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