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認為,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聘任非永久性居民陳冉,相信不會衝擊本港公務員。
俞宗怡表示,候任特首辦是按現行的制度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聘用非永久性居民陳冉,出任其中一個項目主任職位。在提出申請時,候任特首辦說明了由於項目主任職位為時不足3個月,職務包括政策研究及擬寫講辭,工作需要即時開展,出任職位人員必須熟悉候任行政長官的政綱內容和背後的理念,所以不適宜透過公開招聘選取合適人選。
她又說,候任特首辦認為陳冉已於候任行政長官的競選辦公室工作了超過6個月,是具備所需條件的人選。公務員事務局經考慮各相關因素,包括候任特首辦運作的需要、時間的限制、項目主任的職務、職務與候任行政長官在競選時的政綱制訂工作的延續性,以及陳冉曾全程參與候任行政長官在競選時的政綱制訂和聯繫社會工作,批准了候任特首辦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陳冉,並豁免了「非永久性居民」的要求。
俞宗怡又強調,公務員事務局認為有關聘任,不會為現行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聘任制度帶來衝擊或負面影響。當局不會重新評估該聘任的決定,亦不會考慮撤回有關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