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引入集體訴訟機制
2012-05-28 (15:25)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在本港引入集體訴訟機制,會先處理和消費者有關的案件。

        法改會發表報告,建議以循序漸進方式,分階段引入集體訴訟機制。由於涉及消費者的案件比較多,所以建議由這方面開始推行,可以避免不當地助長訴訟的風險,亦可累積經驗。消費者經法庭核證後,便可以用這個方式進行訴訟。

        法改會建議,採用「選擇退出模式」,即是當法庭受理後,所有相關的消費者會自動成為訴訟人,除非在指定時間內向法庭表明退出訴訟。集體訴訟會先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推行,5年後先擴展到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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