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地產代理以實用面積推銷二手物業,消委會表示歡迎這項新規定,但認為一手物業交易資訊透明度仍然不足。
地監局早前發出新執業通知,要求地產代理明年起銷售二手物業時,要列明實用面積,資料來源可以來自差餉物業估價署或者土地註冊處的買賣合約,不過兩項數據可能有差異。消委會認為,代理說明資料來源,便不會造成混淆。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2指出,雖然同一單位的實用面積在差餉物業估價署和土地註冊處的資料有別,但市場對實用面積已有定義,相信經一段時間適應後,不會造成混亂。她又建議地產商公布資料來源,讓買家參考。
規管一手物業銷售條例預計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通過,劉燕卿認為,物業資訊交易的透明度仍然不足夠,希望政府可以盡快設立中央物業交易資訊平台,加強市場訊息流通。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建議,地產代理優先從差餉署取得資料,因有關資料可能包括窗台和冷氣機房。他認為,由於消費者最希望得知實用面積,建築面積終會被淘汰。
另外,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陳韻雲指出,實用面積比建築面積更清晰、直接和簡單。她形容新指引是「移風易俗的重大工程」,預料地產代理、業主和買家初期都不習慣,需時適應,當局會推動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