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辯論司法覆核高院不受理
2012-05-19 (12:52)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主席曾鈺成終止辯論,向高等法院申請的司法覆核不獲受理。主審法官林文瀚表示,今次並非特殊情況,將於下周以書面公布不受理的原因。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代表律師已在庭上交代政府的意見,他並無補充。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稱,待法官頒下判詞後才評論事件,但接納律師意見,會要求梁國雄付支付堂費,初步估計為20多萬元。

        梁國雄有意上訴,但暫未決定,加上法院未公布詳細理據,所以暫難評論,需徵詢律師意見。他又擔心需要支付20多萬元堂費,因議員欠債會被剝奪資格,所以考慮募捐堂費。

        梁國雄並認為,三權分立在一般情況下是對的,但曾鈺成今次是利用權力處理非常敏感的事情,三權分立的原則,正是要互相制衡,司法機關若不制衡由少數人選出的議會,情況好比一輛無人煞掣的車,他直指法官不明白法治的意義。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尊重高院裁決,並希望與各黨派商討限制會議發言時間及次數。

        他表示,根據議事規則,在委員會階段雖然規定議員每次發言15分鐘,但無定明發言次數,可見規定不完整並有矛盾。他認為,若議案辯論去到少數議員重複發言便可結束辯論,又指泛民中也有不少人都認同會議不應無限制地延長。

        曾鈺成又透露,早已思考在適當時候結束辯論,而周四凌晨決定終止辯論,已權衡各方面利弊,亦是唯一選擇。他承認,若由他自己提出終止辯論,而非由黃宜弘在會議中途提出,相信能在時間上掌握得更好,理據亦更充分。

        立法會內委會主席劉健儀認為,法院不應介入立法會議事程序,事件應交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和檢討立法會主席引用92條。她尊重曾鈺成的做法,但覺做法突然,認為可研究條款看是否修改需要。

        立法會商界議員黃宜弘揚言,早已料到梁國雄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會被拒,認為在三權分立下,立法會事務應由立法會自行處理,司法機制無權干預。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相信,法庭是盡量避免介入立法會議事程序的糾紛,議會始終有其制度和傳統,他不知道梁國雄會否上訴。何俊仁又指,曾鈺成裁定終止辯論,令泛民感愕然,相信他受了極大壓力,又認為做法傷害議會制度,令議員對他失去信任,亦有負市民對立法會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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