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下午繼續審理,社民連梁國雄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終止辯論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梁國雄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出庭。
李柱銘在庭上指出,最初是打算申請禁制令,禁止立法會繼續就《議席出缺安排條例草案》修訂作出表決,但經考慮後,改為就主席曾鈺成終止辯論的裁決,提出的司法覆核。
李柱銘引述議事規則第34條,當全部議員都無意欲發言的時候,議案才可以進行表決,主席不能以時間壓力因素,終止辯論。
法官林文瀚質疑法庭為何要介入立法會事務,李柱銘亦引用《基本法》第73條,憲法賦予立法會議員有權議政,認為主席終止辯論是剝奪了議員的權利。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亦有到庭旁聽,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會代表秘書處在庭上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