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港權案政府上訴得直 |
2012-03-28 (13:11) |
  政府就首宗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入境條例》違憲的裁決,案件上月審結,上訴庭今日頒下書面判決,裁定政府上訴得直。 書面裁決指出,政府一直有權為通常居住權作出定義,例如對外國使館職員及越南船民,都可被界定為非通常在港居住。 裁決指出,入境處對外籍家庭傭工,亦有同樣權力。 政府上訴得直,外傭團體對裁決表示非常失望。代表認為裁決是歧視外傭,指外傭在香港努力工作,所有居港7年人士都應享有居港權,將會商討下一步行動。代表指出,下午會與律師研究判辭,並計劃星期日上街示威。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有關裁決並不令人意外。 余若薇表示,尊重高等法院上訴庭的裁定,而她對有關裁決也不感意外。她重申,即使外傭在官司中取得勝訴,只是意味外傭有權申請居港權,入境處仍然肩負把關的角色,逐個個案審批外籍人士的居港申請,並不會引發大批外傭湧入香港。 工聯會的議員王國興歡迎有關裁決,認為可以釐清外傭來港的目的只是提供專項的僱傭服務,不應享有居港權,以保障本地工人獲得優先聘用的權益,同時釐清香港的人口政策。 去年9月30日,高等法院就外傭Evangeline B. Vallejos申請居港權司法覆核的案件,裁定《入境條例》規定外傭不被視為「通常居住」的條文,違反《基本法》。意味居港滿七年的外傭可以申請居港權,政府隨即暫緩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並提出上訴。上訴庭在上月展開3日聆訊。 政府一方曾於審訊期間,以近12萬名外傭有資格成為港人,向法庭陳述外傭問題對香港社會的影響,而代表外傭一方的彭思帝理邁律師行合夥人帝理邁(Mark Daly)之前指出,一旦被政府成功推翻違憲的裁決,會考慮上訴。 代表政府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曾於上月審訊時引述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少珠的口供指,截至10年12月31日,在港工作的外傭達28.5萬人,當中居港滿7年的約11.7萬人。 他認為,如本案的裁決令全部獲居港權,將影響社會、經濟及福利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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