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大仙一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後巷洗滌餐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店鋪名為「陳儀興飯店」,位於新蒲崗祟齡街40號地下,由今日至3月13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8月和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70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持牌人於2010年12月和去年2月,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95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於去年5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