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黎年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當局對食肆違例擴展營業範圍的規管及執法行動。
不少食肆經常違例在行人通道上營業或擺放雜物,造成街道阻塞、環境衛生及噪音滋擾等問題。申訴專員黎年表示,他們從所處理的投訴個案及日常觀察注意到,食環署就食肆阻街問題的規管及執法行動,有欠成效;阻街問題往往持續,未獲解決。公署會在是次調查探究箇中不足之處,並向當局提出改善建議。
黎年希望各界人士今年3月10日前,向公署提供意見或相關資料。
目前,食環署透過發牌制度規管食肆,並可引用《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及其附例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對阻街情況採取執法行動。食肆持牌人若在食肆核准範圍以外非法經營食物業而被檢控,一經定罪,除罰款外,食環署還會按「違例記分制」記下分數。違例者若累積至一定分數,其食物業牌照會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