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對外工作報酬3萬至21萬
2011-07-07 (15:13)
區域法院繼續聆訊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人涉嫌貪污及詐騙案件。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等3名被告早上抵達法庭應訊,陳志雲的秘書楊慧中繼續作供。楊慧中表示,陳志雲大部分對外工作,都是由叢培崑的公司思潮安排,每次報酬由3萬元至21萬元不等。

        楊慧中表示,在陳志雲的一個文件夾內,有叢培崑寫給陳志雲的電郵紀錄,叢培崑會用英文稱呼陳志雲做師傳,叫自己做徒弟阿Ed。她又指出,文件夾內有很多思潮於2009年開給陳志雲的支票紀錄,部分是陳志雲在外接工作的報酬,這年至少收了思潮68萬元,每次銀碼由3萬元至21元不等。

        她又指,部分電郵是2008年陳志雲寫給當時的集團總經理陳禎祥,通知他會出席按摩用品公司的活動,以及在舞台劇演出。不過,楊慧中表示,陳志雲對外接工作並非每次都經思潮,無線營業部都曾經試過轉介一些活動,他都找另一些公司去做。

        至於陳志雲被指在新書發布會,串謀詐騙無線及5名有份出席當日活動的藝員,包括佘詩曼、楊怡等,隱暪有贊助費。秘書楊慧中將一本記事簿呈堂,她記得一位藝員科同事曾向陳志雲表示,監製梅小青指佘小姐不可以出席當日活動。

        另外,藝員黎耀祥到庭準備作供。黎耀祥今早11時許抵達區域法院等候作供,他在2009年奧海城的倒數活動中,在叢培崑安排下擔任《志雲飯局》的嘉賓。而陳志雲和叢培崑則被指私下收取了奧海城16萬元加插該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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