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民航署署長林光宇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否認一項內幕交易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
林光宇曾出任港機工程獨立非常務董事,涉嫌去年6月4日進行港機工程股份的內幕交易。
證監會指出,林光宇獲悉一項交易建議,據該建議港機工程的大股東國泰航空,可能會向太古集團悉數出售所持有的港機工程股份,林其後於去年6月4日通過網上證券交易戶口買入4,000股港機工程股份。上述交易建議觸發全面收購要約,有關方面以每股105元的價格全面收購所有港機工程股份,較市價高出大約25%。港機工程於2010年6月7日向市場公布是項要約。
證監會並指林光宇在公布後出售該公司股份,獲利80,000元。
林光宇的律師曾向證監會發出一封函件,表示是不慎買入有關股份,事先並未取得港機工程董事局主席的同意,有違港機工程的內部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