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聞判3年半冷靜
2011-06-15 (17:08)
本港知名工業家蔣震女兒兼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上周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即時入獄3年半,蔣麗莉聞判時表現平靜。而同案的第二及第三被告,則分別判囚2年及19個月。

        法官指案件動搖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影響公眾利益,應判被告即時入獄。不過,考慮到蔣麗莉屬初犯,案件的審訊時間又長,被告被捕後仍繼續貢獻社會,且她又是4名子女的母親,案件對被告家庭構成影響,所以扣減三成刑期,判囚3年半。

        判刑前,蔣麗莉家人,包括丈夫、繼母、胞姐蔣麗芸及蔣麗萍等已抵達法庭。蔣麗莉丈夫於積理並無回應會否提出上訴。蔣麗莉繼母馬榮華表示,到法庭是為了支持蔣麗莉。

        蔣麗莉被指串謀兩名公司董事詐騙認股權證,早前被裁定就欺詐等罪成。

        案情顯示,蔣麗莉於2001年任環康集團主席時,聯同第3被告包國平在招股書上有失實陳述,將環康逾800萬股的股份給予其私人助手葉玉珍後,吩咐葉在上市後再沽出,繞過公司上市後高層的12個月禁售期。

        她又在2002年任太平洋興業執行董事時,被指向10名下屬,包括私人司機、行政部人員及東莞附屬公司的員工等,以「獎勵」方式送出太平洋興業逾2300萬股認股權證後,其後向其中數人取回銷售後利益,從中獲利至少300多萬元。

        區院法官上周裁定蔣麗莉及兩名被告共5項欺詐、串謀詐騙及虛假陳述等罪名成立,形容蔣是「整個非法計劃的主謀人」,批評其罪行令股東和潛在投資者蒙受損失。

        蔣麗莉曾獲選為十大傑青,亦是總商會成立百多年來首位女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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