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工業家蔣震四女兒、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涉串謀公司董事詐騙認股權案,區域法院法官黃崇厚今早繼續宣讀裁決。
法官昨日散庭前決定撤銷蔣麗莉等3人保釋,下令即時將3人還柙監房看管,蔣麗莉自3年前惹上官非而來,首嘗牢獄之苦。蔣麗莉經過一夜還柙後,今早出庭時戴上口罩,她的家人亦有到庭傍聽。
法官黃崇厚昨將逾百頁的判辭讀畢近一半,透露相信案中最重要證人、蔣麗莉的私人助手葉玉珍的證供,否認辯方所指身為特赦證人的葉,為了使自己不遭控告而有選擇性地作供。法官認為葉對事件根本毋須隱瞞,縱然她忘記了一些細節,但事發距今已久,葉忘記了有否在事發時如日常般簽署文件,不足為奇,法庭不會因此而影響其可信性。
3名被告蔣麗莉、胡思聖(46歲)及包國平(55歲)共被控5項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名,事件發生於01年當蔣麗莉任環康集團主席時,她被指聯同包國平在招股書上有失實陳述,及在02年任太平洋執行董事時,向10名下屬以「獎勵」方式送出太平洋興業認股權證後,再向其中5人取回銷售後的利益,涉案最少3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