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工業家蔣震四女兒、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今早繼續宣讀其他控罪的判詞。
蔣麗莉今早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決,她已經被還柙監房看管兩日。區域法院法官黃崇厚繼續宣讀裁決,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蔣麗莉已觸犯詐騙及向交易所作虛假陳述的罪名。
法官指,蔣麗莉於2001年擔任環康集團主席時,明知道有禁售期,於是將800萬股的股份交給前私人助理葉玉珍在上市當日賣出,再將300多萬元利潤歸還給自己。法官指這明顯是蔣麗莉自己設計的計劃,不接受葉玉珍是有關股份的實際擁有人,認為整件事是一個虛假的詐騙安排,裁定其中一項罪名成立。蔣麗莉還涉及4項控罪。
案情指,3名被告蔣麗莉、胡思聖(46歲)及包國平(55歲)共被控5項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名,事件發生於01年當蔣麗莉任環康集團主席時,她被指聯同包國平在招股書上有失實陳述,及在02年任太平洋執行董事時,向10名下屬以「獎勵」方式送出太平洋興業認股權證後,再向其中5人取回銷售後的利益,涉案最少3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