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建議,房屋署應不時檢討編配公屋的工作,並作改善措施。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有市民投訴指,房屋署編配公屋過程不公。一名市民在06年申請公屋單位,至去年6月仍未獲編配,但他發現在輪候組別中,公屋輪候冊編號在他之後的申請者,已獲編配單位,他自己則仍未收到編配通知。他之後多次向房署查詢都沒有結果。
申訴專員公署接到投訴後向房署調查,房署否認有延誤,解釋根據一般做法,當收到查詢時,會假設查詢人提出的要求會影響單位編配,會即時暫停配屋程序,所以投訴人提出查詢之後,在毫不知情之下,被房屋署暫停編配房屋的進程,直至他獲房署的回覆。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房屋署這樣做是變相的懲罰,對申請者明顯不公。房屋署亦未有恰當解釋影響編配房屋先後次序的因素,會令申請人感到不滿,建議房署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