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指,一條通往遊樂場的行人路,因為路面下陷出現積水,有市民去年多次致電政府熱線電話1823投訴,但個案先後轉介多個部門,拖延了數個月後,仍沒有部門願意承擔維修責任。
公署調查後發現,問題一直未獲妥善跟進,除了因為有關的行人路維修責任不清,亦由於電話中心處理跨部門投訴欠缺效率。申訴專員表示,地政總署處理投訴及核實方面,工作疏漏馬虎;康文署對撥地條款有誤解;渠務處則錯誤放置檔案,造成延誤;民政事務總署在解決地區問題就欠積極主動。
公署批評,各部門抱著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而且互相推卸責任,沒有認真解決問題,有損政府形象。公署建議改善處理投訴的程序,以及加強職員培訓。